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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现场督导披露惊人案例:
杭州碧橙主要股东杜鹏开赌场海通证券疑似策划规避一致行动人
(资料图)
2022年7月31日,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最新一期的深交所IPO发行审核动态披露了某公司现场督导的案例,根据深交所IPO系统的披露的信息核对,根据“已经撤回”、“无一致行动人”、“涉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及动态中提及的姓名字母,这个案例就是杭州碧橙。而主要股东就是因赌场罪被杭州处罚过的杜鹏。
对于这个案例,凌通社个人觉得作为保荐人的海通证券疑似策划者,作为专业的券商,完全知道这个公司的三位就是一致行动人。而对于杜鹏来说,看了一下刑事判决书,总觉得不是一个特别大的事情,年轻时候年轻人犯一些错误,尤其是参与网络赌博的很多,杜鹏在这个案例中,应该也是受到了专业团队的误导,其实等过了报告期,承认以前的错误,痛改前非,慢一点上市有什么不可以呢。
而现场督导作为交易所的一种手段,应该更多使用,对于发现的公司尤其是保荐机构大家都懂。
现场督导过程中,发行人与保荐人主动申请撤回申报
深交所现场督导案例
发行人涉嫌为规避规则限制调整实际控制人认定
近期,本所对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审核中重点关注发行人认定其无实际控制人是否符合事实,是否存在为规避规则限制而调整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形。
2013 年9 月,L 某、F 某和D 某共同投资发行人前身,持股比例分别为49%、25.5%和25.5%。截至项目申报日, L 某、F 某和D 某仍是发行人前三大股东,分别直接持有发行人20.12%、17.37%和16.42%的股份。报告期内主要股东D 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随即卸任发行人董事长,并提名其表弟R 某为发行人董事,主要股东F 某接任发行人董事长。
针对上述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现场督导紧扣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结合发行人的三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模式,综合运用查阅保荐人工作底稿、现场询问和访谈、核查发行人相关原始单据和材料、OA 系统审批流程和相关工作邮件、要求保荐代表人补充核查和提供解释说明等核查手段,了解与核实保荐人对发行人相关问题的核查把关是否到位。
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涉嫌为规避规则限制调整实际控制人认定。
//一是L 某、F 某、D 某和H 合伙企业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并对发行人构成共同控制。
主要股东L 某、F 某和D 某共同投资设立五家营利主体,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三人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同时,主要股东L 某、F 某和D 某作为员工持股平台H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H 合伙企业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L 某、F 某为H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提供融资安排,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L 某、F 某、D 某和H 合伙企业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前述主体可以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应当合并计算为60.53%,对发行人构成共同控制。
//二是L 某、F 某和D 某通过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
共同决定发行人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三人对发行人构成共同控制。
//三是L 某、F 某和D 某轮流担任发行人及前身主要管理职务
共同参与发行人经营管理,三人在发行人及其前身历次股东(大)会中,相关投票决策均保持一致。
//四是发行人为申报上市制作的《承诺函控制表》、与上市工作相关的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均明确载明L某、F 某和D 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五是2020 年6 月,D 某所涉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D 某于同年7 月卸任董事长,其自认卸任董事长系配合发行人上市需要。D 某辞任发行人董事长后,仍然以董事名义参加发行人重要经营会议,参与发行人整体层面经营管理(如听取发行人财务、资金、人事、行政管理工作汇报等),并提名其表弟R 某担任发行人董事。
IPO说明书比对公司就是杭州碧橙
//L=刘 F=冯 D=杜
//杜鹏曾犯开设赌场罪
//iPO说明书表示无实际控制人
针对上述异常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均未能提供合理解释。
上述问题可能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现场督导过程中,发行人与保荐人主动申请撤回申报。
//保荐人海通证券
签字者
杜鹏赌场罪判决书:非主谋
1.被告人杜鹏的供述和辩解、手机信息截图,证实:杜鹏被沈一博拉近微信群,其和沈一博、左炜、邵红涛合伙拼盘赌球,4人各自占有一定比例,吃成坐庄或者直接参与赌博获利。沈一博从上家拿来管理账号,分出不同会员账号,有的账号4人合伙,有的账号给邵红涛、左炜,左炜自己不赌博,左炜将账号交给“老刘”(刘某1)赌博,4人从老刘账号内承担风险和获取收益。沈一博5月15日、5月29日发过两次结算信息,其中第一次在老刘账号内杜鹏、沈一博、左炜吃成坐庄获利,第二次老刘的账放在4人的总账内一起核算,相当于其和沈一博、左炜、邵红涛4人都参与坐庄获利。
2.被告人邵红涛的供述和辩解、辨认笔录,证实:其和沈一博、左炜、杜鹏共同从上家拿赌球账号,具体由其和沈一博进行投注,押注获利,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后左炜拿了赌球盘给老刘,在老刘的盘中沈一博、左炜、杜鹏吃成获利,其没有吃成,没有获利。另外,其还从沈一博处拿球盘,和汪某共同投注赌博。另外,还帮王某4拿赌球盘,但未吃成未拿码点获利,其就是居中进行结算。辨认出沈一博、左炜、杜鹏、汪某、赵圣
3.同案犯沈一博的供述和辩解,证实:2017年4、5月份开始,沈一博伙同左炜、杜鹏、邵红涛共同经营赌球赌盘,从上家赵圣处拿来管理账号,分出会员账号或者管理账号、子账号等,4人共同经营从事百家乐网络赌博活动牟利,或者将上述各种类型的账号分发给左炜(左炜再交给“老刘”)、邵红涛、汪某等人赌博后再接受他人投注,沈一博、杜鹏、邵红涛、左炜四人参与所有账号的总的输赢分成。其中,沈一博、杜鹏、左炜在老刘的账号中吃成坐庄,分享输赢。
4.同案犯左炜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其和沈一博、邵红涛、杜鹏合伙,从上家拿来赌球账号后,由沈一博、邵红涛进行投注,以对赌形式获利,后又将赌球账号分发给刘某1,其和杜鹏、沈一博吃成获利。4人一起加入微信群,共同承担赌球和给球盘给他人接受投注的输赢。
7.同案犯沈一博的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记录,证实:沈一博与左炜、杜鹏和邵红涛之间存在一个名叫“球儿滚滚滚滚来”的微信聊天群,其四人在微信聊天群内有大量关于网络赌球以及沈一博将球盘分给邵红涛和左炜等的聊天记录。其次根据沈一博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银行卡交易记录,发现沈一博与左炜、邵红涛等人之间存在大量的转账记录。
8.左炜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证实:左炜与沈一博、邵红涛和杜鹏之间存在一个名叫“球儿滚滚滚滚来”的微信聊天群其四人在微信聊天群内有大量关于网络赌球的聊天记录以及沈一博将账号分给左炜的记录,其次左炜与刘某1之间存在“内部核算群”和“贵阳公司”两个群,其中有大量关于赌球及赌球的结账信息,同时根据左炜的支付宝转账记录发现其与沈一博之间存在较多的转账记录。
9.被告人杜鹏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证实:杜鹏与左炜、沈一博和邵红涛之间存在一个名叫“球儿滚滚滚滚来”的微信聊天群,其四人在微信聊天群内有大量关于网络赌球信息以及结账信息。
10.搜查笔录、扣押清单等,证实:2017年6月12日,民警对杜鹏人身及随身物品、住处西湖区进行搜查,扣押其苹果手机1部(灰色,电话号码186××××8107);民警于2017年6月12日对邵红涛人身及随身物品、抓获地杭州市西湖区馨乐庭酒店1103房间、邵红涛的鄂D×××××陆虎牌轿车进行搜查,扣押:苹果7PLUS手机1部(手机号码136××××3337、电子串号35×××81)、银行卡7张,苹果6手机1部(白色,手机号码132××××1999,电子串号35XXXX15)、苹果7PLUS手机1部(黑色、无卡)。
11.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实:杜鹏、邵红涛、左炜互相联系沟通赌球事项,涉及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其中有关于该三人和沈一博共同参与的微信赌球群内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