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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婚不结了,彩礼钱还我。”男方气愤地说。
“我女儿的青春都搭在你身上了,这点钱算什么。”女方父母不满地说。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双山人民法庭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被告当庭退还原告全部彩礼,原告也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刘某与林某于2021年初准备结婚,刘某向林某支付部分彩礼礼金五万元和一条价值二万七千元的金项链。随着时间日积月累,双方因某些事情产生分歧,矛盾逐渐加深,又因二人婚前一起花费太多再结婚还需要一大笔资金,导致双方家庭也不同意这门婚约,至此二人无法继续交往,更无结婚可能,最终决定分手。分手后,刘某要求林某一家退还彩礼及金项链,林家拒绝返还,无奈之下刘某于今年3月将林家三口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向被告详细讲解有关婚约彩礼返还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双方庭前调解,经法官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林某同意减免部分彩礼款,被告林家三口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刘某婚约彩礼款三万九千元,双方心结得以解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路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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