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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中时新闻网6月6日消息:台中一名女子婚后与警察前男友小廷(化名)旧情复燃,2人不仅相约出游、开房,还互传“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这次你要吃避孕药”等露骨对话,丈夫阿义(化名)发现后怒提离婚,事隔多年又向两人提告侵害配偶权,要求赔偿200万新台币,不料却因超过2年诉讼时效,遭法官驳回。
示意图/Shutterstock(来源:中时新闻网)
据判决书指出,阿义(化名)主张,与妻子2017年11月结婚,2018年8月离婚。2018年6月1日起至离婚前,妻子竟与身为警察的前男友小廷(化名)相约出游,同住旅馆房间,互传“我想你,你比我老公更像老公”“因为我已经把你当老婆”“那你快点啊,离一离,我要娶起来”“这次你要吃事后避孕药”等亲密对话,让阿义大受打击,因而与妻子离婚。后来阿义又向2人提告侵害配偶权,要求赔偿200万新台币。
法庭审理时,两人均否认对话内容,辩称看不出来是何人对话,且对话时间点不明,内容也未侵害配偶权,两人并无不正当男女交往行为;纵使真有其事,阿义早于2018年就已知悉,迟至如今才提告,已经超过2年时效。
法官调查两人对话内容,加上一些其他证据,足以认定是人妻与小廷对话无误,可证明2人间显然已逾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已侵害阿义配偶权。
不过法官认为,阿义早于2018年9月即已知悉2人婚外情一事,但于今年1月才向2人提告要求赔偿,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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